第26章 李奎勇的家

  “我羡慕迪安,喜欢那种‘在路上’的感觉,那无非是要体验一种自由自在的生活方式。”这句话可以说是钟跃民对自己人生追求的宣言。

  在陕北插队遇到秦岭时,他也说过,“凯鲁亚克的那句话说的真好,我还年轻,我渴望上路。带着最初的激情,追寻着最初的梦想,感受着最初的体验,我们上路吧。”

  回到京城和周晓白重逢,他说,“除非你和我一样,自愿选择过一种‘在路上’的生活,你行吗?”钟跃民始终保持着这样的信念,他有能力也有资本过这样的生活,可周晓白却不一样,一直到多年之后,她才从钟跃民的影响中恢复过来。

  沈隆受了她的恩情,不愿意她这一辈子纠结那么久,所以才专门过来说了这么多的话,不管是周晓白做出改变也好,还是果断醒悟过来也好,总归能好一些。

  沈隆继续说道,“既然你那么喜欢他,看看这本书终归没什么坏处。”

  钟跃民在多年之后看到《在路上》的时候,才恍然发现,自己遵循多年的信念全都在凯鲁亚克这本书里。

  说完沈隆站起身来,“好了,今天就说这么多吧,我该回医院去了,等我去陕北之后会帮跃民早点去当兵的,你也好好想想这事儿。”

  “我知道了,我一会儿就去找这本书好好看看。”周晓白醒了过来,听沈隆这么一说,她方才醒悟,自己对钟跃民了解的还是太少太少了。

  从公园出来,俩人分道扬镳,沈隆回医院,周晓白也没去钟跃民家,她去找来沈隆说得那本《在路上》,在家整整看了好几天。

  看完之后她的脸上没了笑容,搞得周镇南还以为出什么事儿了,被周晓白以即将离家,舍不得他们应付过去。

  在周晓白离家参军的前一天,钟跃民在家里给她送行,如果是以前,周晓白肯定会感动不已,甚至是受宠若惊,可看完了《在路上》,对比主人公和钟跃民的言行,周晓白觉得正如李奎勇说得那样,自己恐怕很难拴住钟跃民了。

  钟跃民家的客厅里静悄悄,留声机的印象里传来柴可夫斯基的《忧郁小夜曲》,两个人的心里都有淡淡地忧伤在流淌。

  钟跃民和周晓白每人手里拿着一杯红葡萄酒,他们默默对视着;钟跃民举杯道,“晓白,明天你就要走了,我为你践行,干了这杯。”

  周晓白目光迷离,“别干,喝一口,好么?”

  “为什么?”

  “杯子里的酒没了,宴会就要结束了,可我不想让它结束。”两个人各自饮了一口。

  钟跃民叹了口气道,“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

  周晓白一冲动,差点就要固执地反驳,“有,就有不散的宴席,我的宴席永不结束。”可想想《在路上》,再想想李奎勇的话,她的话到了嘴边却变成这样,“跃民,到了陕北,你打算怎么办?”

  钟跃民半开玩笑半认真地说道,“打架的事儿是不能干了,拍婆子的毛病一时半会儿改不了,在当地娶妻生子过日子呗,不然怎么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周晓白抬起头来凝视着他,久久没有说话,这让钟跃民有些不适应,按说周晓白听到这话不是应该哭着骂他一场么?

  泪水从周晓白眼角涌了出来,可她硬是强忍着没哭出声,她知道自己和钟跃民的故事该结束了,她从包里掏出一本黄皮书递给钟跃民,“有个看过这本书的人,说你和书里的主人公挺像的,开始时候我还不信,现在看来还真是这样;明天我就要去当兵了,估计你也不想有我这么个拖累,所以这本书就当做分别的礼物吧,我去的部队你也知道,你要是还记得我,就给我写信,不记得就算了……”

  “晓白!”钟跃民愣住了,周晓白今天是怎么了?其实原本今天他就打算和周晓白说分手的话,可没想到周晓白竟然先他说了出来,让他茫然不知所措。

  周晓白悄然离去了,那本书就放在桌上,钟跃民愣了一会儿,端起酒杯一饮而尽,拿起书翻看起来,他很好奇这本书里到底说了些什么,能让周晓白有如此大的变化。

  这本书不是公开出版的书籍,只有高级干部出入的内部书店才有,据说是供他们批判学习用的,书的封面是黄色或者灰色,没有任何装饰,俗称“黄皮书”或者“灰皮书”,这些书在大院子弟圈子里很流行,钟跃民和郑桐就看过不少。

  《在路上》的故事很简单,主人公萨尔为了追求个性,与迪安、玛丽卢等几个年轻男女沿途搭车或开车,几次横越美国大陆,最终到了墨西哥,一路上他们狂喝滥饮,高谈东方禅宗,走累了就挡道拦车,夜宿村落,从纽约游荡到旧金山,最后作鸟兽散。

  然而钟跃民翻了几页就被迪安-莫里亚蒂吸引了,他藐视权威,无视传统,听凭本能和个人意志的驱使,做事疯狂而不顾后果,和钟跃民自己的行事喜好颇有相似之处,看着看着他忍不住大声朗读起来,“我还年轻,我渴望上路。带着最初的激情,追寻着最初的梦想,感受着最初的体验,我们上路吧……”

  二十多万字的小说,钟跃民翻来覆去看了好几遍,一直到实在扛不住了才上床睡去,等他重新醒来的时候,已经快晚上了。

  这也让他错过了给周晓白送行的机会,在火车站,周晓白的目光一直看向站台,可是一直到火车开动,她也没有等到钟跃民的身影。www.biqubao.com

  周晓白终于没忍住倒在罗芸怀里哭了出来,她知道她的初恋已经结束了,那个充满叛逆的英俊少年终究是不属于她的。

  而就在这个时候,沈隆再次偷偷摸出医院,朝宣武区南横街走去,那里是他的家,家中还有他母亲、三个弟弟还有两个妹妹。

  “哥,你怎么回来了?”刚进胡同,就看到三弟李奎元。

三月,初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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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请下载爱阅小说app,无广告免费阅读最新章节内容。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网站即将关闭,下载爱阅app免费看最新内容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下载爱阅小说app,阅读最新章节内容无广告免费。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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