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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主角醒来发现自己变成了宋青书,边上躺着周芷若,外面竟是金庸十四本小说的大乱世!不成为第一高手,自己怎么能比韦小宝活得更幸福!
当机甲过时,新的单兵武装出现的时候,战争有了新的模式。传统的军团在绝对的个体力量面前变得苍白而无力。新的生存法则就出现了。
X35行星,末世历275年。一个少年在废墟中走出了他的第一步。这时候他还不知道,他的人生注定与黑暗相伴,带给他人以恐怖和毁灭。
因为,他身怀着这个世界最大的秘密。
重生而来,只为行救世之命!
灵气复苏,塑造神邸,重现神州古时神话!
异界侵入,界门大敞,以武学壮我万里山河!
我,唐沐阳,华夏药王、少年宗师、铁口直断……一方巨富,给我卧着!百年世家,给我盘着!极品美女?来者是客,请屋里坐。别问为什么。无敌,就是任性!
重要通知,明朝败家子,又名《明颂》。
弘治十一年。
这是一个美好的清晨。
此时朱厚照初成年。
此时王守仁和唐伯虎磨刀霍霍,预备科举。
此时小冰河期已经来临,绵长的严寒肆虐着大地。
此时在南和伯府里,地主家的傻儿子,南和伯的嫡传继承人方继藩……开始了他没羞没躁的败家人生。(需验证粉丝值)
【你不用多好,我喜欢就好,我没有很好,你不嫌弃就好!】
晏思弦。
她喜欢吃草莓,但是不喜欢吃草莓做成的果酱,草莓味的棒棒糖也不行。
她不喜欢吃苹果,但是榨的苹果汁喜欢喝。
她不喜欢吃汤面,也不喜欢吃米饭,她喜欢喝粥。
去咖啡馆爱点绿茶,做同样的位置。
我记得她喜欢的一切,不喜欢的一切。
喜欢羽生结弦,喜欢维尼熊。
她好喜欢,好喜欢。
喜欢到她的朋友圈全都是这只柚子的照片。
他真是嫉妒得很!
晏思弦知道,笙笙所有的好与不好,都给了自己。
自己曾经把她弄丢了。
但是,还好一切都来得及。
执子之手,与子终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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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笙。
他对我越好,我就越是放肆。
我知道他饮食清淡,但是却愿意陪我吃火锅。
故意在他的包上挂上只维尼熊挂件。
看他羡慕嫉妒恨的眼神,却又不敢说什么。
“笙笙,能不能不要抱着那只熊了,你抱我吧,你看我比小熊长得好看多了。”
晏思弦眨巴着一双桃花眼,谄媚连连,乖巧无比。
“它好看,最最好看!”
余笙翻了个白眼,宠溺的摸了摸了怀里小熊的鼻子。
我知道。
他对我的好。
PS:本文男女主的名字取自于公子最喜欢花滑男星的羽生结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