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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陆传奇,一战成名;凤凰圣女,风火流星神界刀法;双升融合,金阳蓝月,雷霆之怒,这里没有魔法,没有斗气,没有武术,却有武魂。唐门创立万年之后的斗罗大陆上,唐门式微。一代天骄横空出世,新一代史莱克七怪能否重振唐门,谱写一曲绝世唐门之歌?
百万年魂兽,手握日月摘星辰的死灵圣法神,导致唐门衰落的全新魂导器体系。一切的神奇都将一一展现。
唐门暗器能否重振雄风,唐门能否重现辉煌,一切尽在《斗罗大陆》第二部——《绝世唐门》!
太古异兽利爪捏碎诸天星辰,域外邪族发出惑乱众生的嘶鸣,黑暗深渊中的妖魔睁开了邪异的血瞳,远古诸神从沉睡中苏醒。这是一个大争之世!人族强者以利剑问鼎苍穹,在诸天万族中挺起不屈脊梁!楚剑秋偶得混沌天帝诀,从微弱中崛起,踏上万界征程。一念崩星海,一念裂苍穹。一念诛妖鬼,一念葬神魔!俯瞰诸天神域,谁敢争锋?这,就是天帝之威!
一个从小体弱多病的富商之子,在寻求续命之法时,意外走上了修仙登天之路!
大唐盛世,天下安泰,风调雨顺,百姓安居。
千年后世,魔物吞天,妖鬼横行,遍野哀鸣。
西游再现,大圣斗天,天蓬下凡,卷帘重生。
莫名的穿梭与轮回,虚实掩映,真幻交织!
是预言中的梦境?还是尚未发生的现实?
他能否打破命中注定的魔障,消弭还未发生的三界大劫,挽救苍生于水火?
不知何时起,世界上多出了一种连通着各个异位面的神秘区域——幻境。
丧尸围城,学园默示,从零哥杀……
在这里你可以得到着数之不尽的财富、风情各异的美人,还有那足以毁天灭地的强大力量。
无数追寻着梦想与野心的人们来到这里。
有人欢笑,有人哭泣,有人活着,有人死去。
这里是强者的乐园。
这里是弱者的地狱。
而我们的故事,要从一个身负全幻境最为神秘的EX级血统的年轻人,重生回七年前的那一刻开始……
他是修仙界中唯一的剑修者,他一生都在修炼剑仙之道!
临死前,他只留下一句震撼世人的话语:
“我的剑仙之道,从未有过逃跑,我要让这剑,只有锋芒。”
当他再次睁开眼眸,世界全变了!
他重修剑仙之道,剑诛天道,意碎苍穹,成就剑仙之境!
她惊才绝艳,胆大狂傲,22世纪远近驰名的驯兽师加兽医,什么猛兽到她手里都成小绵羊,一朝失足……
她成为他……从此逛窑子、调戏她们、赌博、打架斗殴、没事气气俊俏小王爷,混得风声水起,乐不思蜀。
他是临城出了名的嗜血王爷,最爱养狼,残忍到专用人的血养狼。
他成亲当日,她劫了他的王妃,顶替嫁给她……
新婚之夜,她撇下他,与他的小妾共处一夜。
“她一个女人比本王有兴趣?”他挑眉问。
“那是。你又不让我碰,又不让我抱,你又不喜欢我,又不宠我,我干嘛和你睡!”
从此,他碰她、抱她、喜欢她、宠她、和她睡……
她愣之,觉得大事不妙,开始逃。
国土问题永远是一个国家最敏感的神经。19世纪中叶,列强用坚船利炮轰开了清政府闭关锁国的大门。讹诈、抢掠、赔款、割地纷至沓来,放眼望去,大好河山满目疮痍。蜿蜒曲折的国界犹如华夏民族的血脉,雄奇壮美的山川撑起炎黄子孙的脊梁。《大国的疤痕》是耻辱的巨柱,铭刻历史惨痛的一页;《大国的疤痕》是世纪的警钟,振聋发聩,发人深省……
这大概是一个双男主的快穿故事。
“苏麒,你给老娘滚回去回炉重造!”没有一点点防备被踹进界面里,自带男主光环美名其曰“有福同享”,眼看回去无望,他也只能一边吐槽女人真是麻烦一边按照剧情进行所谓的攻略。
可是……
谁来给他解释一下,为什么自家姐姐下手撩妹,一撩一个准、左拥右抱醉卧美人膝、随心所欲6到飞起?!
“姐,你真的不是百合吗?”苏麒深深怀疑。
“不是。”苏眉顺手又将一个妹子哄去睡觉,一本正经地回答:“我只是在给你做示范。”
苏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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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爸比!你怎么灰头土脸的回来了!”
“呜呜,他们竟然用火攻,我的船都烧光了……”
“没关系,我们叫全时空特急快递吧!”
“快递?还有啥用啊,荆州都丢了!”
“让快递员穿越时空去给当时的你送晕船药,我军不晕船,就不用把船连在一起,那后面的事也不会发生啦!”
“这……快递费一定很贵吧?”
“当然不贵,因为他们不把员工当人看呀!”
“真是我的好儿子!子健和你相差甚远啊!”
“儿子好,不如全时空特急快递好!”
霓虹灯是城市不容忽视的重要物什,是城市不可或缺的美容师,当夜幕降临,华灯初上,美丽又梦幻的霓虹灯下究竟发生了多少不为人知的故事,喧嚣浮华的背后又隐匿了怎样的泪……
清浅的杜浅浅:我总是想,什么才是我要的呢?
天真的宁可:当敢爱敢恨的我突然失去了勇气,世界荒唐了,什么都颠倒了,除了苦笑,我别无选择。
妖娆的单聆:那些原本站在我身边的人儿,转而进了我的梦,在我的梦里继续挥霍自己的青春,放肆而幸福的笑着,只是我的梦里,没有了我。
刁蛮杜叮叮:我从来就没有真的讨厌你,我所做的一切都是因为可怜的好胜心,除了这个我一无所有。
腼腆的沈诺伊:将这份心意深埋心底,用血来浇灌,让它溺死在这具躯壳里,够么?
流浪的许天乐:也许我注定就是漂泊的命运,背着吉他远行千里,让我想要安定的你的背影,留在脑海。
义气的于甘:谁说爱她才可以保护她?我要告诉你,这个世界,友情是永远存在的!
温柔的北轩:当我明白自己真正爱的是谁的时候已经晚了.
痞子叶贤:我最讨厌我的名字,一点都不酷,可当你叫出它的时候,我不那么反感我叫叶贤了。
部分片断:
我很清楚我从来就不是公主,没有华丽的城堡,没有宠爱自己的父王,没有骑着白马的王子……只是,沈诺伊,我多么庆幸遇见你。
很多年后,我依旧留在这个城市继续打拼,一个人在喧嚣的街道行走,路旁商店招牌上的七彩的灯让我的脸不停的变换着颜色,,各种模样的霓虹灯无疑是城市不可忽略的美好夜景,叶贤就总喜欢带我去最高的大楼看万家灯火,大喊城市在我脚下,而现在,当我置身其中,才惊觉,原来,我,一直是卑微的…
发廊粉红色的灯光女子的娇笑声让我的头又变的晕忽忽的,想到单聆宁可此刻正在和不知名但绝对帅气的男子进行着人生的蜕变,心里五味杂陈。三个人铁了心的要失身,结果回去,却只有我还是可怜巴巴的处女,那样太没面子了。我走到不远的公话亭,给于甘和夏节分别打了个电话然后坏坏的笑,好姐妹就要同进同退呀…
其实,我一直都记得遇见北轩的那天下午,记得那天扑鼻的桂花香,记得花树下干净的白衣少年完美的侧脸,记得他转过头来露齿一笑,说:“杜浅浅,我可以要你的电话号码吗?”我想,如果不是那时侯我刚从厕所出来,一切就会更美好或者我也不会记忆如此深刻…
本文女主称的上是无欲无求的人,很温和能让就让有时你会觉得她懦弱,但如果真的让她生气她也会彻底发挥毒舌本性,气死人不偿命。有的时候又很执着,认定的事情即使撞了南墙也不回头。
和我在霓虹灯下走一走,唔哦唔哦,直到所有的街灯都熄灭了也不停留……
你会挽着我的衣袖,我会把手揣进裤兜……